1. 治喪規劃應準備之文件?
. 申請人身份證影本2份及印章
. 死亡證明書需開立約15份或臨時死亡證明書
. 亡者兩吋照片或底片(放大照片之用)
. 隨身攜帶亡者身份證正本
. 家屬名單(豎靈及訃聞時使用)
2. 如何取得死亡證明書?
. 因疾病於醫院過往:直接委請院內醫師辦理死亡證明書。
. 因事故過往:一定要報驗請檢察官開死亡證明書。
. 因疾病過往,而先前無就醫:請當地衛生所開死亡證明書;若衛生所不開就要報驗請檢察官。
. 因疾病過往,而先前有就醫,且醫院不開死亡證明書:先請醫院出示診斷證明書,再請當地衛生所開死亡證明書;
若衛生所不開就要報驗請檢察官。
. 因病或自然過亡可委請合格法醫親臨開立死亡證明書,費用為2500元。但法醫不開時就要報驗請檢察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