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謂「初終」是指病人斷氣之際,一天之內所要做的事相當繁多,由於此時子孫心情非常悲慟,加以時間十分倉促,因此行事必須特別小心謹慎。
1.隨侍在側
病人移至大廳水舖之後,子女即必須隨侍在側,不可單獨留病人在大廳,以免病人去世不知是幾時嚥氣,徒留遺憾。病人在彌留階段,家屬不可哭泣。
2.舉哀
病人一旦斷氣死亡,魂魄一分為二,體魄留於水舖,靈魂則茫然不知其所在,依俗於門口焚燒一頂紙轎(車)供靈魂乘用,俗稱「燒魂轎」,以大碗公為香爐焚香拜亡靈,有地區並且須於門外打碎一只瓷碗,並唸「碗破家圓」後,全家大小始舉哀慟哭,哭時男女應左右站立,不可拉扯屍體,勿將眼淚滴在屍體上面,儒家重視人倫感情,故以哭泣辟踊以盡其哀;佛教界人士則以為死者去世八小時之內,八識未完全脫離形體,子孫不可移動其形體,亦不得哭泣,以免死者心生貪痴,顛倒妄想。
3.易枕與蓋水被
舉哀後,子孫即用石頭或一支大銀紙作為屍枕,傳說如此子孫才會「頭殼硬」(聰明之意),實則將頭墊高後屍首才會收下巴,不致張口嚇人,而且較不易腐臭。傳統舊俗,須在死者口中放一枚銀幣(或剪紅紙代替),即所謂「含殮」之含。此時屍眼若睜開未閤,宜取銀紙加以揩合。屍身棉被須去除,改罩水被(一大塊白布中綴紅布),一時無水被可蓋被單,用意除覆其形外,也是避免蓋棉被容易發臭。
4.陳設腳尾物
死者頭內腳外,腳尾處依俗須陳列腳尾飯一碗,此飯昔日須於露天炊煮,用大碗盛滿,越滿越好,飯上放一粒熟鴨蛋並正插一雙竹筷,供死者享用以便上路;另置腳尾火(油錡仔)、腳尾爐(用碗公盛砂做香爐),並燒腳尾紙(小銀),供死者做盤纏,應慢慢燒,勿燒太急太多,以免室溫升高,加速屍體腐臭。
5.變服
初終尚無孝服,為表示悲哀之意,應改變平常之服飾。
6.帷堂與闔扉
帷堂俗稱「吊九條」,即以一全匹白布,用竹竿架吊起,彎九次後將屍床圍起來,目的在隔開內外,同時須將門扉關一扇,以防日月光照射到屍身上。
7.門外示喪與為鄰人掛紅
家有喪事應於門外張貼告示,以白紙黑字寫明「嚴制」(父喪)或「慈制」(母喪)或「喪中」(長輩尚在晚輩去世時用之)。紅色春聯應撕除,用油漆書寫的紅聯則應貼上白紙條。喪家子孫及幫忙人員於料理喪事期間難免干擾鄰居,或借用物品,為敦睦鄰居,應為附近鄰居大門貼一塊紅紙,以示吉凶有別。紅紙於出殯日啟靈後始撕除,並由道士洗淨,貼上淨符。
8.守舖與關貓
親人死後,子孫哀慟不忍,必須小心看守,孝男夜則席地而眠(昔日藉稻草為席,叫「寢苫枕塊」),稱為「守舖」。守舖除了哀傷親人之死不忍離開寸步之外,尚可預防親人因休克「死亡」復活而乏人急救,有親友來弔祭時不致無人照應,同時也防止肉食性貓科動物之毀損屍體。
9.請人買布料、製(租)孝服與孝誌
喪事所用布料以白布為最多,孝服若是自製,則須採購五服(麻、苧、藍、黃、紅)布料;喪服,依與死者關係親疏,制有區別:
‧麻布:子女、兒媳、長孫用之,為最重孝。
‧苧布:孫、甥、姪用,為次重孝。
‧白布:與死者同輩或外親用之。
‧紅布:死者第四代孫用,含有四代同堂為榮之意。
現在各地葬儀社、老人嫁粧店或特殊雜貨店皆備有孝服出租,城市地區喪家大都採用租借,很少有人自製。孝誌是供死者子孫帶在頭上或臂上以示居喪之標誌。
10.看日與辦理死亡登記
喪事重忌諱,入木(大殮)、轉柩、落葬等均須選日選時。一般是先看入木時辰,然後才看墓地,墓地決定後再看出殯之時日。喪家請人代為看日擇時,必須提供死者本身及其兒子(若妻喪還須包含其夫)之生辰八字以供參考。因病去世者可逕向診病之公私立醫院或診所請求開具死亡證明書,死於意外者則須報請檢察官與法醫驗屍後始開立。家屬持證明書向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死亡登記,然後才能入殮。
11.報喪
入木時辰看好便可報喪,父喪要報伯叔、姑母等,母喪則要通知外家,俗稱「報白」。母舅以外的親戚,可以央人代為報喪,或用電話通報。母喪,娘家來弔,孝男等須至門外跪接(父喪時不用跪接母舅)。至親好友聞耗趕抵喪家,向遺體焚香致奠(舊稱「覓喪」),家屬須在旁向死者稟報,昔日女眷且須舉哀。
12.買棺
俗稱「買大厝」,父喪由伯叔一人陪孝男去,母喪由外家一人陪孝男去,另外可請一位懂木材之鄰友作陪。棺木,土葬與火化所用不同。近年公墓公園化,推行輪葬制度,若干年後即開墳檢骨,即便是土葬,棺木亦不須過於講究。
13.哭路頭與奔喪
出嫁女兒聞耗奔喪回家,離家一段距離即須號哭,且有哭辭,聲極淒冽,俗稱「哭路頭」。凡長輩嚥氣時未隨侍在側之子孫,至外地奔喪回去,必須匍匐入門,表示自己不孝,奉養無狀。
14.宗教法事
初喪未入殮請道士或僧尼唸經,稱為「唸腳尾經」;或者俟入殮時再一併舉行,稱為「入木法事」。
15.組治喪委員會
本身或子女當中具有崇高社會地位者,或交遊廣闊者,死後應由其朋友或長官、同事、僚屬組成治喪委員會,討論及安排治喪事宜。所列委員,必須真正能到場開會執事之人,否則不應列名,以免助長社會浮誇氣習。